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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则常见的继承纠纷律师案件如下:
1.继承纠纷律师提醒,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怀孕后,不论该孩子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均应视为夫妻双方的结婚生子。夫妻一方签订的遗嘱中没有保留胎儿的遗产份额的,根据规定,其部分遗嘱内容无效。分割遗产时,必须按照规定,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2.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本案摘要: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得单独转移,包括不能抵押使用,不能继承。
3.继承人健在的,被继承人处分财产的协议应当无效。本案摘要: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前订立处分被继承人财产的协议的,应当认定无权处分。除非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方式确认继承人之间的协议,否则不能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处置被继承人的遗产。
4.一方出资另一方签订合同婚前购买不动产,可以认定为签订合同的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未办理登记的,其财产性权利可以继承,出资住房金按债务处理。本案摘要: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依据是登记,不发生未登记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果,但并不由此影响合同的效力。再婚夫妇婚前一方支付房款,另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房屋可以认定为签订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财产。签订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死亡,其母亲、子女要求分割不动产的,未登记的不动产可以继承其财产权利,另一方支付的房款可以按照继承人承担的债务处理,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不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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