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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律师分析阴阳合同逃避纳税引起的纠纷如下:
二手房买卖中,买卖双方经常签订价格不同的两个合同,这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阳合同”是双方签订后向有关部门备案的合同,价格一般较低。一般可以按照房地产管理局根据各地区情况公布的指导价以上进行登记,并按照其价格缴纳各项税费。这种操作方式确实可以为买卖双方,特别是买方节省不少税费(但法律规定交易税由卖方承担,但在实际操作中,卖方一般转嫁给买方)。
《阳合同》实际上是通过虚假手段来降低合同标的价格,从而达到减少税费的目的,这种做法客观上损害了国家利益,违反了我国税收法律法规。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以合法形式隐瞒违法目的的,合同无效”,《阳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是,举证证明“阳合同”是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的,该合同无效的举证责任在于主张该合同无效的一方(普通系卖方)。为了方便卖方提出证据,《阴合同》中必须对这个问题进行专门的技术处理。
“阴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个人订立并实际履行的合同,价格一般符合市场行情,充分反映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购买价格和意图。为了解决《阴阳合同》的部分内容(特别是价格约定)的相互冲突问题,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用这种方法一般可以避免《阴阳合同》约定不一致的问题。如有上述明确约定,法院一般将《阴合同》作为确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但是,鉴于买卖双方的行为严重违反税收管理规定,经有关部门确认后,符合一般避税行为的,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逃税量大、次数多,有可能构成犯罪。因此,建议买卖合同双方在专业房产纠纷律师的指导下进行合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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